赣考院党〔2016〕3号
各党支部,各处室、单位:
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“党建+”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赣教党字[2016]16号)有关精神和要求,决定在全院全面推行“党建+”工作,现将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全面推进“党建+”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
2016年2月26日
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全面推进“党建+”工作实施方案
2015年以来,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多次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相关会议上强调,要树立“党建+”理念,融入中心抓党建,以新思路、新机制、新手段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,推动“党建+”取得实实在在的更大成效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,推动“党建+”在全院落地生根、见到实效,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“党建+”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赣教党字〔2016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我院全面推行“党建+”工作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把握内涵实质
全面推进“党建+”,是指把党的建设融入党的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中,通过构建以党建为引领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,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,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、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更好地推动党的教育事业发展。
全面推进“党建+”,更加凸显了党的建设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,使党建工作的方向更明确、重点更突出、任务更聚焦,能够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“两张皮”的问题,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是党的建设服务党的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,是抓党建工作思路、理念的创新。
二、明确思路目标
(一)总体思路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作出的“一个希望、三个着力”指示精神,紧紧围绕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落实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以深入推进“连心、强基、模范”三大工程为统领,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,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核心,以严和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,通过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、重点任务、日常工作有机统筹、深度融合、始终贯穿,实现党的建设与党的教育事业联动发展、相互促进,为我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(二)工作目标。通过深入推进、持续努力,使“党建+”理念入脑入心、成为自觉行动,使“党建+”工作在我院全面铺开、有效落实,推动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,党在教育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拓展,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,党建工作对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主导引领地位进一步强化,党的建设对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。
(三)基本原则。在全面推进“党建+”模式过程中,要坚持以下原则:
——坚持统筹融合。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、重点任务、日常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督查、同考核,统筹党建一起抓、统筹资源一起用、统筹工作一起推,在服务改革、服务发展、服务民生、服务群众、服务党员中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。
——坚持分类施策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、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特点,分类调研、分类谋划、分类推进、分类指导,因时制宜、因地制宜拓展“党建+”加的内容、探索加的方法,力求加一项实一项,抓一项成一项。
——坚持改革创新。总结提炼已有的党建工作经验做法,以问题为导向,大胆探索创新,创新载体抓手,完善制度机制,使“党建+”在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中落地见效。
——坚持整体推进。坚持上下联动、注重点面结合,把握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,由点到面地推动工作,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,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,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,实现从抓点抓经验到抓实效的转变,力求整体推进、面上突破。
三、落实重点任务
按照简便易行、务实管用的要求,围绕“党建+”“加什么、怎么加”,采取“1+3+X”的模式推进“党建+”落地见效。“1”就是党的建设;“3”是指共性选项,即加中心工作、加重点任务、加日常工作;“X”是指特色选项,加本单位的特色工作。
当前,全院党组织“党建+”工作要围绕“服务中心、建设队伍”这一主线,结合新时期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新特点、新要求,推行党建加依法治教、加人才队伍建设、加思想政治建设、加政风行风建、加干部作风建设、加党风廉政建设等。
我院“党建+”要突出以下共性内容:
(一)“党建+”依法治考、依规从招
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、依法治教的精神,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。通过建立和完善机会公平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法规制度,健全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。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,严肃查处招生违法违规行为,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。依法履行职能,健全考试招生依法管理机制,强化对考试招生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。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、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,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,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。
(二)“党建+”人才队伍建设。
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提升履职能力。加大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,认真开展“两学一做”活动,采取“走出去、请进来”的方式,丰富学习内容,拓展发展视野。坚持以学促教、以学促管、以学促用,提升考试招生科研水平,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,为教育考试招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,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、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。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,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,做到人尽其才,才尽其用,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发展型的干部队伍。
(三)“党建+”思想政治建设。
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教育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,用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,切实增强“三个自信”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保持政治定力,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。抓好纪律教育、党风廉政教育、法律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教育,把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,学习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扎实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,确保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,不越红线,遵纪守法。
(四)“党建+”政风行风建设。
进一步按照办人民满意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,抓好政风行风建设。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,提升办事效能,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,规范工作行为,改进工作方法,完善工作秩序,严格办事时限,落实AB岗工作制。深入实施招考“阳光工程”,扩大信息公开范围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增强信息公开实效。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,面向基层、面向学校、面向考生扎实做好考试招生服务工作,继续开展“高考直通车”宣讲活动和高考志愿填报网上咨询活动,加强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工作;进一步优化考试院网站功能设置,拓宽网站的宣传渠道,提升服务品牌和形象。
(五)“党建+”干部作风建设。
进一步巩固和深化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深入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,深化作风建设。深入基层调研,突出问题导向,听取各方意见,立足教育招考实际,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群众最关心、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方向,进一步健全各项教育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管理制度。树立规范化管理的理念,严格抓好制度执行,抓深抓实,勤抓不懈,重点解决上班迟到早退、空岗缺位等问题,确保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,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,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。
(六)“党建+”党风廉政建设
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中,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“一把手”负总责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,严格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。建立并完善考试招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,针对全院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发生和运行特点,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,规范权力运行,围绕岗位确定风险等级,加强风险防控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强化执行,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,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。
各党支部、处室单位要积极发挥工作的主动性、能动性,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,创造性地开展“自选动作”,做好“党建+”的特色工作,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,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党建在带动工建、妇建、团建、关工委建设等方面的引领推动作用;还要善于利用网络新媒体,加快推进“党建+互联网”的深度融合,利用微信工作群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,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、现代化水平。
四、实施方法步骤
(一)2月底,院党委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全院“党建+”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(二)从2月份开始,各党支部、各处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,结合各自实际,研究提出本单位推行“党建+”工作的具体措施,制定推行“党建+”工作计划安排。工作计划安排要重点明确加哪些内容、有哪些抓手、有哪些特色举措、由谁牵头负责、达到什么目标,做到思路清、措施实、责任明。要通过网络、墙报、展板等形式进行展示,使“党建+”工作看得见、说得出、见成效。
(三)3月份,院党总支在党委领导下,将配合上级党委部门开展“党建+”专项调研督查,重点了解各党支部对“党建+”工作的谋划、部署和落实情况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
各党支部、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“党建+”工作,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以严和实的作风把“党建+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1.提高思想认识。各党支部、各处室单位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,强化抓党建的主体责任,深刻认识“党建+”理念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,切实增强树立“党建+”理念、推行“党建+”模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跳出党建抓党建、融入中心抓党建、创新理念抓党建,努力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、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、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。
2.落实主体责任。我院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总支牵头协调、全院部门协调配合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各党支部、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,把“党建+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。各党支部书记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,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“党建+”工作,抓好组织实施。
3.加强自身建设。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“党建+”的基础工程来抓,深入推进“连心、强基、模范”三大工程,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持续用劲,把党建工作抓实来,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队伍自身建强来,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,解决少数党员党性观念不强、服务能力偏弱、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。
4.严格督促检查。健全督促检查、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,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,切实推动“党建+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。探索建立“党建+”工作台账,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。把“党建+”纳入党建工作总盘子,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必答必考选项。对组织不力、敷衍塞责、效果不好的,要严肃批评、严肃问责。
5.改进工作作风。以从严从实作风推进“党建+”,坚决防止“光说不练”“喊空口号”“做表面文章”等形式主义问题,坚决纠正“重部署轻落实”“好在点上差在面上”等不良倾向。充分运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,及时宣传“党建+”的进展成效,积极向江西教育电视台《党建好声音》栏目、省教育网和本院网站投稿宣传,充分发挥舆论影响力,多发声音,发好声音,为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“党建+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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